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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事处,相关经营主体: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17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粮改饲项目资金183万元,现将项目实施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支****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在县内种植和收储全株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构树、黑麦草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饲草或青干草,可适当用于改扩建标准化青贮窖。支持探索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
二、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具备饲草收贮100****养殖场(户)、企业、******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按照青贮饲草每吨补助不超过45元,****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在确保粮改饲面积、收贮量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支持改扩建青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其中青贮窖建设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10%以内。资金兑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待项目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测算标准一次性补助。
三、资金支持环节
支持收储在县内种植的全株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构树、黑麦草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饲草或青干草,可适当用于改扩建标准化青贮窖。
对达不到100吨以上存量和****养殖场不予支持。请各镇(街道)****养殖场进行摸排,按照附表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于9月2****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杜松 联系电话:****3549 156****5168
附件:2025年**县粮改饲项目申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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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2025年**县粮改饲项目申请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