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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08月13日 至2025年08月22日允许联合申请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1 | **** | **县甲茶镇兴发村 | 批发市场用地 | 1433.0 | 40 | 188.0 | **** |
| 2 | 522********027 | **县平舟镇京舟村 | 批发市场用地 | 1616.0 | 40 | 211.0 | **** |
| 3 | 522********024 | **县**镇通星村 | 批发市场用地 | 3464.31 | 40 | 610.0 | **** |
二、公示期: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商务中心
邮政编码:558300
联系电话:0854-****496、0854-****413
联 系 人:石润、周艳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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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