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县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的**县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29日,对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家电以旧换新”“2023年增发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的政策执行情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援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县人大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950万元、非税收入1,650万元。执行过程中,预算收入调整为6,3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810万元、非税收入1,507万元。当年实际预算收入6,386万元, 其中: 税收收入3,007万元、非税收入3,3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01%,同比增加22.5%。
2.一般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2024年,县人大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06万元,执行过程中预算支出调整为219,274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21,6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06%,同比增长39.53%。
3.一般公共财政结余情况。
2024年,**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4,17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46%,同比增加18.01%。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0万元,执行中调整为4,505万元,年度实际收入4,9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0万元,上年结余53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30万元,****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资金1,380万元。同比减少39.01%。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60万元,预算调整变动为4,505万元,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4,9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0.26%,同比减少27.44%。
3.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同比减少50%。
4.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结余6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85%,同比增长15.9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1万元,合计41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万元。占调整预算41万元的97.56%,同比增加57.69%。
****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财政局提供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反映:2024****政府债务年初余额为69,085.5万元,截至2024年底,为73,37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749.5万元、占比43.27%;专项债务41,630万元、占比56.73%。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
****财政局提供的“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监测平台”反映:截至2023年底,****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342.4万元,2024年化解342.4万元,已全部化解完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一是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法定时限与要求,在政府公开网发布预决算执行情况;二是在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中,全面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目标;三是在存量资金管理工作中:2024年,县财政安排当年存量资金7,541.69万元,实际支出为7,364.87万元,占安排的97.66%。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人大审批、未及时缴纳非税收入、未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财政**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人大审批。
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财政局应当将2025****人大审批报备工作计划。
2.部门未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96.95万元。
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第三条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财政局应****建设局及时上缴存量资金96.95万元。
3.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缴纳非税收入5.6万元。
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第五十九条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三条的规定。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县财政局已于2025年3月28日将多缴纳的非税收入5.6万元退回专户。
(二)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化解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缴纳非税收入资金962.73万元。
以上事项不符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
****财政局应当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征缴政策,确保当年决算收入真实准确。
2.部门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12.94万元。
以上事项不符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
****财政局应****建设局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2.94万元。
3.县财政局未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以上事项不符合《**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新财发〔2023〕6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财政局应当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绩效评价结果。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非税征缴,确保决算真实。县财政局应当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相关要求规范征缴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紧扣管理办法,严格绩效执行。县财政局应当根据《**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新财发〔2023〕64号)严格执行各环节标准与要求,提高财政**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推动整改,促进单位发展。县财政局应当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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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