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7 13:40:00
关于集****公司****铁矿上部(****米标高)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吉地基金采协示字〔2025〕4号
受****委托,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集****公司****铁矿上部(****米标高)采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予以公示: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大街518号
二、受让人
名称:集****公司
场所:**市头道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5837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集****公司****铁矿上部(****米标高)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规模:50万吨/年
地理位置:**省**市头道镇砬子沟村
面积:1.4734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 X | Y |
| ****465.28 | ****4527.96 |
| ****465.28 | ****5557.96 |
| ****055.28 | ****5837.96 |
| ****055.28 | ****4777.96 |
| 标高:670m至650m |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开采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拟出让**为集****公司已有采矿权(证号:C220********221****2942)垂直投影上部范围。 该采矿权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中“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于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将异议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吉****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1-****9836
传真:0431-****7417
吉****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