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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二期工程(含中医药传承****医院建设)项目(锅炉)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08-27至2025-09-0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6030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 ****二期工程(含中医药传承****医院建设)项目(锅炉) | ||||
| **省/**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399号 | ||||
| ****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位于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399号,属扩建性质,主要建****医院北院病房楼地下一层扩建3台天然气热水锅炉(单台制热量1745kW,两用一备)及配套附属设施。 | ||||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