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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7 14:29
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农村局****诊所(个体工商户)(不含动物颅腔,胸腔,腹腔手术)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518—****9690 通讯地址:****十楼 邮编:222200
动物诊疗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 址 | 申请验收范围 | 申请验收类型 | 验收情况 |
| ****诊所(个体工商户) | **县侍庄街道**华府16号楼103号商铺 | ****诊所) | 初验 | 同意推荐 |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