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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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医院,****医院,****人民医院)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批复文号

广开发改函【2023】1号

建设地点

**省**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

地上4层(面积3927.40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3.4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295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等招标代理事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8-27 00:00至2025-09-02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8-27 00:00至2025-09-02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完成1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申请人人员要求: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项目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 3.招标代理费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标段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联系人

李皓月

联系电话

18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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