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觉悟高,公道正派,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书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其他行政或纪律处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曾任审判员的(在职审判员除外);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接受****工作安排,依法办理案件,能独立完成除立案外的调解、庭审、文书写作、证据交换、案卷归档等全部办案流程;
2.****委员会交办的政策宣传、劳资纠纷咨询、调解任务;
3.履行《中华人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地址:**市**区**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904室(海****仲裁院)。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574-****9912。
(三)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9月7日。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兼职仲裁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个人工作简历(工作经验需符合相关聘用条件);
4.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五)资格初审。****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六)资格复审。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确定拟聘人员复审名单。
(七)聘任发证。经****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1.兼职仲裁员与聘任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要求定点常驻。除提供必要的办案场所及工作设备外,聘任单位不提供任何工资福利。
2.兼职仲裁员办案时享有与专职仲裁员相同的法律权利,承担相同的法律义务,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一定办案补助。
3.受聘担任兼职仲裁员的律师,聘期内不得在**区****委员会代理案件。
4.如发现选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并由该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兼职仲裁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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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