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7 15:26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及时领取退休待遇,克旗人社局决定开展企业城镇职工退休档案预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望大家周知。
一、核查要求
1.涉及预审人员: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
2.个人核对信息:请公示名单中的职工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有疑问需提前打印),原则上应于2021、2022、2023、2024、2025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前****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进行退休预审信息现场核查,****政府楼421办公室进行退休预审信息现场核查。
3.核查内容:档案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情况以及参保人员可选择退休时间段。
4.逾期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的职工,视为对预审信息无异议,后续因信息错误导致的退休待遇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政府楼421办公室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6-****986 0476-****922
三、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认可档案预审结论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工资表等)现场提出,可再次申请预审。
2.参保人晚于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提交养老金待遇申领申请,则会影响退休待遇正常领取。
3.退休申请时间按提前3个月或不晚于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退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休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签字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相关人员务必及时办理,确保退休手续顺利审批。
注意:按照弹性退休相关文件规定,所在单位或个人应不晚于参保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对于要求选择历史时间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