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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规定,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因素,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设岗申请,****中心审核,区人社局审批认定,形成2025年城镇公益性安置岗位信息,现特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公告。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安置对象为全区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该公告内所有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请有岗位意向的拟安置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16-****380,0816-****115。
附件:2025年**市**区城镇公益性安置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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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