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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开发区第三批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于:2025-08-15 16:03:30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函[2025]27号)精神,我区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系统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公示期为8月15日—8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22-****8307。
附件:2025****开发区企业稳岗返还名单(第三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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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