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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关于印****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1〕380号)和《****关于遴选市级名师和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教师〔2021〕186号)文件精神,经推荐、选拔、培训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市教育局审核等程序,拟确定吴海娜等200****小学幼儿园名师,拟确定樊亚亚等2445****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现将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工作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联系电话:0377-****5225,地址:****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35室,邮编:473000,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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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