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7 16:23: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咀遗址本体保护展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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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XYXZ-JSGC202508QT-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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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咀遗址本体保护展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咀遗址本体保护展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省**市**区龙王镇前王、闫营两村 建设规模:**咀遗址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屈家岭文化至煤山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遗址由城址和附属遗址组成,城址平面近方形,四周有城墙,城外护城河与古河道交织环绕,面积约14万㎡。本项目设计范围以**咀遗址**D4考古发掘区北侧端部为基准,东、西、北边界外扩3m,北侧端部东、西边界向下延伸至南侧边界并外扩10m。总设计面积约6120㎡。 其他:合同估算价: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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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前期资料研究、现场勘查、文本编制(包括现状勘察、设计方案、现状及设计图纸绘制、附件)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9-30 合同估算价: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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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1.本项目不属于“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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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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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标书代写| (1)招标人:**** |
| 地址:**省**市**区龙王镇闫营村四组 |
| 联系人:庞军 |
| 电话:13********* |
| 电子邮件: |
| (2)代理机构:**** |
| 地址:**市樊******广场6号楼10楼 |
| 联系人:章三星、秦川 |
| 电话:13*********、18********* |
| 电子邮件: |
| (3)行业主管部门:****旅游局 |
| 地址:**市**区航空路 128 号 |
| 联系人:襄****办公室 |
| 电话:07********** |
| 电子邮件: |
2025年08月27日
备注:1.本项目不属于“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