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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文 号 | |
| 来 源 | ****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8-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7-****631、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 1 | ****环境局关于**铜业酸性废水无钠硫化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8月19日 | |
| 2 | ****环境局关于******公司瓦楞纸箱生产线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