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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遗生产性保护和非遗技艺活化传承,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按照《**** ****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的通知》(岚旅文体〔2025〕93号)文件要求,区旅文局、****事业局、区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开展区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验收等环节,拟认定****、****艺术馆2家为区级非遗工坊。现将2025****合实验区区级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文化文物处反映。我局负责保护投诉者的信息安全。联系地址:****合实验区****中心5号楼25层;邮政编码:350400;联系电话:0591-****1908;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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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附件:2025****合实验区区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