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陵水河抗旱提水泵站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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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泵站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泵站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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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泵站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县隆广镇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灌区有效灌溉面积21300亩,分别为小妹西干渠灌区13300亩,墓山干渠灌区8000亩。主要建设内容:1#泵站设计流量为:1.60m/s,安装单极双吸泵3台,总装机功率1200KW,泵站设计净扬程45.25m,DN600进水管道总长69.6m,DN500出水管11m,DN1000集水管12m,两层泵房1座(231.56m2,其中地下133.0m2,地上98.56m2),前池、进水池各1座,出水池1座出水池1座,安装DN900输水管道0.316km及相关配套工程;2#泵站设计流量为:0.60m/s,安装单极双吸泵3台,总装机功率555KW,系站设计净扬程49.8m,DN500进水管道总长123.3m,DN500出水管15.9,DN800集水管12m,两层泵房1座(231.56m2,其中地下133.0m2,地上98.56m2),前池、进水池各1座,出水池1座,出水池1座,安装DN600输水管道2.438km及相关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区划的要求,能有效解决区域农业灌溉缺水问题,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对完善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和促进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通过对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各项环境要素有效的防治,在确保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影响,能够被周围环境所接受。因此,该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十四五”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故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农田水利工程,1#泵站由陵水河取水,岸边均为民房(无民房地离小妹西干渠较远,且有山体隔开,山体地势陡峭,无合适站址可选),2#泵站提水,****水库上游左岸。1#泵站部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但具有不可避让性,属于不造成环境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符合陵水县土地利用规划。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在进行项目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总图布置规划时,从工程选型、建设施工的各个环节,均进行比选、优化,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和破坏生态植被等。合理的施工计划:结**土保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采用等高线施工作业,严禁弃渣、弃土直接倒入河流和渠道中;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该区域的降雨丰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为了防止施工占地表层土的损耗,要求将施工开挖地表面30cm厚的表层土剥离,进行留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小范围堆放地,可用草袋、塑料薄膜或其他材料进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流失损耗。施工结束后,应结**土保持植物措施,对各类施工地实施陆生生态修复措施,最大可能地恢复被破坏的植被。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在基底清理和施工过程中,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注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保护。同时,应加强对当地居民的宣传教育,禁止当地居民对野生动物的捕杀。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环境空气 ****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4年度**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AW1、AW3、AW4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AW2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AW10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AW5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AW5总磷、BOD5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周边农业活动较多,农业耕种中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农业污染物排放增多。 3、地下水 评价范围所在地下水质量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
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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