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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的要求。我单位拟对《**县波斯坦建筑用砂21号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波斯坦建筑用砂21号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南208°方向直线距离约26.4千米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34′44.520″,北纬37°4′22.474″。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年采建筑用砂矿15万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黄大伟
联系电话:152****2222
三、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10日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