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8-27 17:27 至 2025-10-26 17:27 | |||
| 行政区划 | **省-**航空港区-**航空港经济试验区 | 地块面积(m2) | 37051.1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高等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合实验区思存路以南、飞霞街以东 | |||
| 经度 | 113.876910 | 纬度 | 34.44394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04 至 2025-08-22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周亮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558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亮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558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赵文冲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371-****165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航空港区迎宾**侧4号楼1-3层2号3013室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位于**省****合实验区思存路以南、飞霞街以东,地块四至范围为:**规划道路,南至合宝路(规划道路),西至飞霞街,北至思存**侧绿化带。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37051.16m2(合55.57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7691°,北纬34.44394°。 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岗冯村、万家村集体。2016年3月8日,****政府出具《关于**市2015年度第五十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113号),根据该文件调查地块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具体详见附件4。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该地块目前已完成土地已征收,未完成土地供应。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为:2013至2014年所占地类均为公路用地(地类编码1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2)、有林地(地类编码031)、村庄(地类编码203);2015至2018年所占地类均为公路用地(地类编码1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2)、有林地(地类编码031)、村庄(地类编码203)、建制镇(地类编码202);2019年****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2020年****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其他林地(地类编码0307);2021至2023年所****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其他林地(地类编码030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类编码05H1)。 根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详见附件5),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不涉及固体废物堆存、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建筑物内散发异常气味、未发现存放化学品等储罐、化学品储罐、槽泄漏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1km范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经查阅2018年-2024年**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不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其周边1km范围内历****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本调查地块受周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经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基本掌握了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情况,并对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价,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高等教育用地)开发需求,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