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

审批
河南-郑州-新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08-27 17:27
项目名称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60天 公示时间 2025-08-27 17:27 至 2025-10-26 17:27
行政区划 **省-**航空港区-**航空港经济试验区 地块面积(m2) 37051.16
地块规划用途 高等教育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合实验区思存路以南、飞霞街以东
经度 113.876910 纬度 34.44394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8-04 至 2025-08-22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周亮 单位联系电话 180****5582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周亮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0****5582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赵文冲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371-****1659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航空港区迎宾**侧4号楼1-3层2号3013室
报告主要结论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位于**省****合实验区思存路以南、飞霞街以东,地块四至范围为:**规划道路,南至合宝路(规划道路),西至飞霞街,北至思存**侧绿化带。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37051.16m2(合55.57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7691°,北纬34.44394°。

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岗冯村、万家村集体。2016年3月8日,****政府出具《关于**市2015年度第五十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113号),根据该文件调查地块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具体详见附件4。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该地块目前已完成土地已征收,未完成土地供应。

****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为:2013至2014年所占地类均为公路用地(地类编码1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2)、有林地(地类编码031)、村庄(地类编码203);2015至2018年所占地类均为公路用地(地类编码1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2)、有林地(地类编码031)、村庄(地类编码203)、建制镇(地类编码202);2019年****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2020年****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其他林地(地类编码0307);2021至2023年所****基地(地类编码0702)、水浇地(地类编码0102)、农村道路(地类编码1006)、城镇村道路用地(地类编码1004)、其他林地(地类编码030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类编码05H1)。

根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详见附件5),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0401 高等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合实验区郑港储2025-211号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不涉及固体废物堆存、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建筑物内散发异常气味、未发现存放化学品等储罐、化学品储罐、槽泄漏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1km范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经查阅2018年-2024年**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不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其周边1km范围内历****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本调查地块受周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经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基本掌握了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情况,并对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价,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高等教育用地)开发需求,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调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