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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1 | ****0900MA6J0WHJ6J | **** | 总价 | 人民币632000元 |
**县六曲河镇2025年易地扶贫搬**置点房屋维修项目中标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 项目名称 | **县六曲河镇2025年易地扶贫搬**置点房屋维修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投标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上午11时00分 |
| 投标地点 | ****政府****中心5楼招投标室(**县**街道**东路帝景湾畔)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86.6;报价:632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宋启萍 注册编号:贵252********1309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82.96;报价:634300.00元 |
| 项目经理 | 李龙 注册编号:贵252********0939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 |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75.12;报价:633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刘涛涛 注册编号:贵252********32488 |
| 公示期 | 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29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