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5G定制化通信专网服务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电站5G定制化通信专网服务”现作如下答疑:
1、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公司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授权给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情况,那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附件4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改成“负责人”。
答:****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授权函,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标书代写
2、 4.9****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授权函。****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公司是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对应的是负责人,请问下投标文件格式后面对应的相关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公司负责人的相关信息,还是说怎么填写。标书代写
答:****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授权函,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涉及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评标方法与标准》中第2项技术评审中评分项目第2条“5G定制专网建设方案”的评分说明内要求“投标人应针对UPF等关键核心组件的时延、抖动、丢包率、时钟同步精度等参数提供国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评证书/报告。”上述UPF等关键核心组件产品报告描述的该项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UPF(5GC用户面功能设备)主要为路由及业务管理设备,其常见的送检必检参数不涉及时延、抖动等网络前端指标,经调研,UPF等关键核心组件满足以上描述的设备产品品牌型号不足三家,与大多数主流品牌产品不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单一来源指向性。我方建议删除“投标人应针对UPF等关键核心组件的时延、抖动、丢包率、时钟同步精度等参数提供国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评证书/报告。”该段不合理的要求及描述。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与标准第2.2条(2)技术评审 “序号:2” “评分项目:5G定制专网建设方案” 的“评分说明”中的内容“对网元及平台等具体功能实现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安全性等主要指标进行对比打分,好的得11-15分,较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2-5分,差的得0-1分。投标人应针对UPF等关键核心组件的时延、抖动、丢包率、时钟同步精度等参数提供国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评证书/报告”修改为“对5G核心网设备的功能、安全性、性能(不限于“时间同步”/“时延转发”/“双发选收“等内容,同时提供国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主要内容进行对比打分,好的得11-15分,较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2-5分,差的得0-1分”。标书代写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