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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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对2025年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

1

“精康融合行动”社工支持项目

26

2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项目(一)

13

3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项目(二)

5

4

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22

5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0.8

6

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

22

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5

8

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赋能计划

25

9

居家****中心服务质量评估项目

12

10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项目

6

11

养老服务人才深耕计划

29

12

困境儿童成长支持服务项目

29.8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据购买方需求开展项目,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由购买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视为完成项目。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1.拟承接机构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事业单位等公益社会力量。

2.拟承接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人员,项目执行人员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有相关救助、助老、公证服务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见附件1、2);

(2)社会组织(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3)社会组织(单位)评估等级资质证明。

2.提交流程:

(1****民政局领取由各购买方提供的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及相关文件,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

(3)项目申报材料由拟承接机构盖章后,于2025年9月3****民政局107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逾期不再接收。

(4)市民政局审核拟承接机构资质后,将于10日内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组由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宏亮,联系电话:0573-****5306。

附件:1. 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2. 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经费预算

安排申请表

****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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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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