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对2025年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 1 |
“精康融合行动”社工支持项目 |
26 |
| 2 |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项目(一) |
13 |
| 3 |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项目(二) |
5 |
| 4 |
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
22 |
| 5 |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
0.8 |
| 6 |
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 |
22 |
| 7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
5 |
| 8 |
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赋能计划 |
25 |
| 9 |
居家****中心服务质量评估项目 |
12 |
| 10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项目 |
6 |
| 11 |
养老服务人才深耕计划 |
29 |
| 12 |
困境儿童成长支持服务项目 |
29.8 |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据购买方需求开展项目,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由购买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视为完成项目。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1.拟承接机构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事业单位等公益社会力量。
2.拟承接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人员,项目执行人员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有相关救助、助老、公证服务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见附件1、2);
(2)社会组织(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3)社会组织(单位)评估等级资质证明。
2.提交流程:
(1****民政局领取由各购买方提供的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及相关文件,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
(3)项目申报材料由拟承接机构盖章后,于2025年9月3****民政局107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逾期不再接收。
(4)市民政局审核拟承接机构资质后,将于10日内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组由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宏亮,联系电话:0573-****5306。
附件:1. 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2. 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经费预算
安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