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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潭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潭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5〕17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华府常纪〔2025〕10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潭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424-04-01-851566)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地点:**县潭下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美丽通道入口节点、圩镇示范主街、圩镇客厅、绿美生态小公园、美丽河道、农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七个一”圩镇示范节点打造。具体包括道路、美丽河道、河道慢行道等路面改造提升约3.58万平方米,农房、沿街主要建筑等外立面整治约3.44万平方米,“三线”整治埋地1000米,桥架4000米,沿线招牌整治约60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约172盏,绿美生态小公园基础设施及绿化提升约1.66万平方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约500平方米,绿植种植1200株;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经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核定为3810.71万元(见附表),其中**费用347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47万元,预备费用37.73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潭下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设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监管局、****商务局、****分局,**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