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崇审字〔2025〕21号
发文机构: ****环境局****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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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天城镇金城大道9A号,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占地面积34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1台2t/h的生物质锅炉、1台0.5t/h的生物质锅炉,**2台3t/h的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该项目在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并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及污水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一起经废水总排口排至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至陆水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两套“智能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和DA005排放(锅炉高度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 1906-2022)表1限定值2标准;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西北厂界)、4类(南厂界)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袋、废包装袋、沉淀池泥渣。锅炉炉渣和除尘器收尘经灰渣库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由厂家回收;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即换即清,不在厂区暂存;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最****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沉淀池泥渣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沉淀池纳入重点防渗区。各区域的防渗层防渗性能应达到相应防渗性能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防控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加大环境风险检测和监控力度,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照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检测口。
(八)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及时监测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周边环境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异常或周边环境质量超标,应立即停产整改,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九)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48t/a、氨氮:0.0053t/a,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