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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米粉、****工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310
通讯地址:**市**区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邮编:5701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米粉、****工厂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济开发区****社区洋大道1号****公司1号厂房 |
| 环评单位: | **晨****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米粉、****工厂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利用原5条生产线(3条河粉生产线和2条**米粉生产线)进行扩建,新增河粉产量160t/a,**米粉产量50t/a。原有1台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成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原有锅炉房的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报停,由专业机构拆除锅炉。锅炉烟囱在现有的18m排气筒的基础上增加至35m。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米粉、面粉生产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 淘汰类中“二、落后产品:(七)机械—66.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为响应国家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对现有锅炉房内原有1台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成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原有锅炉房的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报停,由专业机构拆除锅炉。因此,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则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根据****委员会印发的《**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位于海****开发区兴洋大道1号****公司1号厂房,根据《**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项目属于用地规划中的综合产业用地。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在原****米粉、****工厂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符合《**江东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产业发展定位。同时项目属于国际离岸创新组团,规划主导产业为“****开发区,加快产业升级,推动新旧能转换;商务服务、科教创新”,根据《**市江东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与该规划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根据**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建成后原有锅炉房的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更换成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使用。根据源强核算,现有工程总量控制为NOx:0.703t/a。本次改扩建新增NOx:0.36t/a,以新代老削减后全厂总量控制为NOx:0.36t/a。 项目建成后全厂氮氧化物总量未超出现有工程总量。****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及跨区域协调工作的通知》(琼环评字〔2024〕2号)要求。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本次改扩建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洗米、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水及软化废水。本次改扩建生产废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水)依托现有四级沉淀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3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车间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厂房内部进行通风换气,沉淀池放置于一层,进行加盖加罩,产生的恶臭对外界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将原有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成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原锅炉拆除,未增加其他产噪设备,本项目高噪音设备均置于厂房内。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锅炉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底泥和废包装材料等。锅炉废气除尘收集的粉尘、锅炉炉渣定期收集后可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作肥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底泥作为泔水外售养殖户(养殖户定期上门收取);车间收集****养殖场做为饲料。项目产生的固废去向明确,可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通过分析,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并且处于非敏感地区;只要加强管理,建立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在设计、施工、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因此,只要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的事故风险环境总体可控。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