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崇审字〔2025〕22号
发文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崇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崇昊再生****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崇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天城镇谢家坳村,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7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污水处理区、办公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大号再生骨料10万吨、中号再生骨料15万吨、小号再生骨料20万吨、再生粉料5万吨。该项目在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带式压滤)处理后的**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围农林浇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破碎粉尘、人工分拣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装卸、风蚀扬尘等。
装卸、风蚀粉尘:通过采取定时洒水降尘、加盖顶棚及三面围挡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投料口进行三面围挡及定时喷淋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车间进行封闭及定时喷淋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人工分拣粉尘:车间进行封闭及定时喷淋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厂区地面硬化、洒水降尘、设置洗车槽,运****布厂区内限制车速、保持路面清洁等抑尘措施。
项目上述生产全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压滤泥饼、轻质可燃物、金属、塑料、木材、杂物等。其中压滤泥饼经污泥堆棚收集后回用于回填,轻质可燃物、金属、塑料、木材、杂物,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运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及时监测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周边环境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异常或周边环境质量超标,应立即停产整改,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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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