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鼎新路(工匠路-洪河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8-25
****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鼎新路(工匠路-洪河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补疑
(****)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中由“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更正为“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8.2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中由“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标书代写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更正为“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无
四、延期部分内容:
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耀远路368号
联 系 人:耿静
联系方式:0551-****307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1-****9763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