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聚业苑12号住宅小区西侧。调查范围总面积为围总面积为20074.16 m2,(30.11亩)。****中心坐标为:E 100°48′16.91319″,N38°25′38.21187″,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益民东主干道,西环西街,**路延伸段,**山路。
本次调查地块原为耕地,根据《****政府关于依法出让****住宅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民政自然**建字〔2022〕73号,该地块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使用,面积2.0074公顷(30.11 亩),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结论如下:
(1)2022年6月27日,根据根据《****政府关于依法出让****住宅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民政自然**建字〔2022〕73号,该地块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使用,用地面积为20074.16 m2。耕地,现地块规划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历史上未开展过工业活动;
(3)现场踏勘项目地块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未发现污水管线,未发现固体废物存放情况:项目相邻地块现在均无工业企业,现场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未发现固体废物存放情况。
(4)综上所述,****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建议
(1)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由于该地块现已开发利用,使用人应当加强对该地块的环境保护,避免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本次地块调查结束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的相关要求,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络、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3)本地块规划作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如发现地块存在其他土壤问题,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另行补充调查。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有权人:**县聚业城市建设****公司
地址:**省**市**县县府南街
联系人:任培峰
联系电话:181****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