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9月1日起,****体育局实施的“****中学(一、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中学(一、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陆述波(行政执法证号:251****6019)
审计组主审:余德海(行政执法证号:251****6016)
审计组成员:和建玲(行政执法证号:251****6014)、王为红(注册造价工程师)、朱思(注册会计师)等9人。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陆述波 158****5945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体育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办公地点:市****财政局****办公室
邮 编:673199
监督电话:0886-****215
供稿:余德海 初审:张善堂
复审:陆述波 终审:韩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