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路中学(暂定名)校舍安全鉴定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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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暂定名)校舍安全鉴定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学(暂定名)校舍安全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现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小学或大学校舍建筑安全性鉴定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

注:(1)同一业绩续签的不得重复计分,仅记分一次;

(2)上述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项目已完成证明材料(如:鉴定报告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0-8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置评分项,请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供应商参与磋商,响应文件****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事业单位出具的供应商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实力要求供应商为地市级及以****管理部门发布的住房危险性鉴定单位推荐名单中的单位,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官网截图。请问我单位****建设局推荐的房屋检测鉴定机构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建设局印发的房屋检测鉴定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地市级及以****建设局推荐的房屋检测鉴定机构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或颁发单位印发的通知(或公告或公示)扫描件均予以认可。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0551-****5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

附件:枫林路-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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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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