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县棠口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政府。
二、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县岭下乡、双溪镇,共涉及岭下乡谢坑村、开源村、梅溪村、岭下村;双溪镇**村、山头村、北村村7个行政村。
三、建设规模:
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28.03hm2,建设生态水系1.5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605.63hm2,封禁牌9个;坡改梯22.4hm2(反坡梯田),**蓄水池3口,排水沟1500m,机耕道1015m(混凝土,路面宽3m),田间便道560m;梯田绿化7.53 hm2;水保生态园1座;建设生态水系1.50km,包括**生态护岸473m,拦砂坝1座,清淤清障1500m。
四、建设时限:省厅下达任务后,当年完成建设任务。
五、项目投资
项目概算投资357.1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50万元,地方配套107.1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58.37万元,林草措施10.66万元,封禁治理措施投资31.4万元,独立费用44.07万元,基本预备费10.46万元。其中:生态水系工程总投资为106.64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待省厅下达任务后,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请抓紧做好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二)严格执行省级水利、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计划执行调度,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及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同时做好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的现场照片和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附件:1.**县棠口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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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