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区2024年**镇尖坨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人民政府以唐曹政字〔2024〕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63.5151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约46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为8.551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6.9968公顷,新增耕地率为81.82%,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为11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新增粮食产能为52476公斤。
2.2 本次比价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10581.00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5 服务标准:合格
2.6 其他: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价文件的获取
4.1 比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7日9 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地点:**省**市**区**大街唐人宜居南底商213-5;
4.3 方式及售价:现场发售,比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请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授权委托人获取比价文件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省**市**区**大街唐人宜居南底商213-5获取比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3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 地点:**省**市**区**大街唐人宜居南底商213-5。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委托人、委托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委托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凡对本次比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 托 人:****
地 址:**市**区垦丰大街78号西侧办公楼208室
联 系 人:李昱
电 话:139****8583
委托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街202号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