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大铁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你啊哈僧好惨汽车零部件1600吨、钻头配件14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河北-沧州-河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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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哈僧好惨汽车零部件1600吨、钻头配件14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08-27 20:5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27AB车间北纬 38°27'17.930",东经116°08′33.400"、26C车间北纬 38°27'20.150",东经116°08′31.300"。项目租用**瀛洲再****公司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26C车间979.29平方米,27AB车间217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41台(套),建设年产汽车零部件 1600 吨、钻头配件1400 吨生产线。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 1600 吨、钻头配件1400 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4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生产汽车零部件 1600 吨、钻头配件14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28****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河经开(环评-表)[2024]第 028号)。建设过程中,项目取消26C车间抛丸工序排气筒,将26C车间内抛丸机迁移至27AB车间,与27AB车间设置的另一台抛丸机共用排气筒,企业对该建设内容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0000157。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规定,企业于2025年3月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0984MADEPC9XX6001Q。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与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内容比对,企业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等与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内容一致。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生产汽车零部件 1600 吨、钻头配件1400 吨项目整体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用水经油水分离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产生的废清洗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产生的废喷淋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公司。

2、废气

本项目碳氮共渗废气、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文丘里喷淋+湿式油烟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约为 60-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金属屑、废钢丸、粉尘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淬火油及油泥、废清洗液、废油、废喷淋液、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监测,详见附件。

1、厂界噪声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0~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2、废气

经检测,企业“文丘里喷淋+湿式油烟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4.62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0.0795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0.389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0.867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最大排放浓度1.26mg/m3,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2.8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90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甲醇最大排放浓度1.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2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油雾最大排放浓度2.5mg/m3,暂无排放标准要求。

经检测,企业“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9.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1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

经检测,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2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均未检出,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0.4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车间口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2.0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

经检测,企业废水排放口pH值为7.6~7.7、总氮最大值为19.4mg/L、氨氮最大值为8.50mg/L、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96mg/L、悬浮物最大值为47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及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及批复全厂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总氮:0t/a,颗粒物:8.640t/a,非甲烷总烃:5.760t/a。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总氮:0t/a,颗粒物:0.2988t/a,非甲烷总烃:0.216t/a,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治理后均达标排放;项目清洗工序用水经油水分离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产生的废清洗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产生的废喷淋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损耗水定期补充添加;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公司;噪声采用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七、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期间相关项目的监测结果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 QXJC-2025-08-155****验收监测(1).pdf 1.6 MB ,
附件2: 验收意见2025.pdf 420.7 KB ,
附件3: ZHJC-2025-Y-03-010****.pdf 3.3 MB ,
附件4: ****验收报告.pdf 807.5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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