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达木乡泥石流监测预警设备运维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使**县达木乡已安装泥石流监测设备能够长期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对**县达木乡泥石流监测预警设备运维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达木乡泥石流监测预警设备运维服务。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服务内容:对**县达木乡原有的9套泥石流监测预警设备开展一年的运维服务工作,包括设备检修、巡查、维护、看护、更换,平台数据服务以及编制监测设备维护年度报告等。
4.项目地点:**市**县达木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不高于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项目拟配置人员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类似业绩证明。
若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可以一并提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8时00分前。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提交的报价文件,我方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及确定供应商
****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报价、信誉、业绩、企业实力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果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我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我方保留对本询价函的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联系人:宋军刚,联系电话:177****4133
地址:**自治区**市**区八一镇广福大道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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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