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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地点:**市**区出口加工区东环路26号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项目分阶段建设,在第一阶段的建设内容基础上,第二阶段增加震动研磨工序和配套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猎具配件500万套。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董春霞
联系方式:137****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