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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1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利用项目
(二)所属行业: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
(三)建设地点:**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县****公司原四采区生产车间院内厂房)
(四)项目规模:年产机制砂2794.12t/a,细骨料7500t/a,粗骨料15000t/a。
(五)定员及班制: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1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60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9259
联系地址:**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县****公司原四采区生产车间院内厂房)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09月2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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