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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市**区五三大道、南门路等25处房产招租(3)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五三大道、南门路等25处房产招租(3) | |||||||
| 标的名称: | **市**区白鸥园外围东侧4号招租(5年),挂牌价64,35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4号-2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08,000.00元 **市**区南门路57号招租(5年),挂牌价86,85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6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信江中路12-4号招租(5年),挂牌价67,50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7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鞋店)招租(5年),挂牌价40,500.00元 **市**区五三大道186号9-11楼招租(5年),挂牌价359,10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2号-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14,750.00元 **市**区水南街二中旁靠北100号-4招租(5年),挂牌价252,900.00元 **市**区民德路9号二楼招租(5年),挂牌价388,80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4号-3、4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41,65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3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4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五三大道202号地下室招租(5年),挂牌价74,700.00元 **市**区五三大道96号一楼招租(5年),挂牌价16,200.00元 **市**区叶挺大道207号1楼一间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77,85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5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胜利路8号-12号招租(5年),挂牌价129,600.00元 **市**区宝泽楼北巷100号附2招租(5年),挂牌价39,150.00元 **市**区白鸥园外围东侧9号招租(5年),挂牌价68,40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4号-2、3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49,650.00元 ******小卖部)招租(5年),挂牌价24,30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4号-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32,300.00元 **市**区信江东路34号-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75,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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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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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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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8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10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市**区五三大道、南门路等25处房产招租(3),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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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地源土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5)第062号评估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它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4.标的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下个季度租金。标的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5.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25号标的如是原承租人竞拍成功,则原交纳的押金直接转为本次等额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6.25号标的原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享有优先权。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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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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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金分期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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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130****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