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县平顶堡镇
债权总额:250.00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5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
****拥有******公司债权总额250.00万元,贷款本金0.67万元,利息合计249.33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3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84080XW。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凤煊。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住所:**县平顶堡镇。经营范围:不饱和聚脂树脂、玻璃钢制品、清洗剂、防锈油、冷冻液、防冻液、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机关:****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1.**中小****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6日,2017年11月24日,更名为**中小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彬,企业类型:****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省**市**区辽海街道长青园正大开发3幢1-5,经营范围:在**省区域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投资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以及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机关:****管理局。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吴凤煊,男,满族,1962年出生,住址**省**市保安街。
3.陈红艳,女,汉族,1962年出生,住址**省**市保安街。
抵押物情况
******公司名下位于**县平项堡镇的4处工业房产及1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工业房产面积合计3088.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面积8190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2051年3月13日。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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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