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你单位《****示范区恒源水厂扩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
****示范区恒源水厂扩容改造工****示范区杨家营村、月河村、越南村、三条岭村等十个村,工程属扩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主****泵站改扩建、恒源水厂改扩建、配水管网延伸和信息化建设四部分内容,****泵站,**规模16500m3/d,泵站内新增水泵4台,****泵站,****泵站水泵3台,配置规模5500m3/d;恒源水厂改扩建规模5500m3/d,生产区设置水处理设施,由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池、加药加氯设备等组成,配套视频监控、自动化及厂区绿化;配水管网延伸工程输配水管道总长12.282km,其中:输水管道总长0.4km,配水管道总长11.882km;厂区及配水管网自动化建设等。工程总占地面积3.763hm2,总投资资5772.61万元,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工期8个月。
经审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符合实际,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审查,决****示范区恒源水厂扩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监理等保障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你单位在项****税务局****分局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3976元。
4.****示范区****管理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觉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6.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恒****管理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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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