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餐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提醒函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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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餐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幼儿园):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学期开餐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学校应****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校(园)长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亲自部署开餐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

(一)主体资格情况

1.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2.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人员健康与培训管理

1.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或持过期证明上岗;

2.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晨检制度,记录体温及健康状况,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症状的,立即调离岗位;

3.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强化规范操作意识。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

1.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2.全面清理库存食品原料,排查过期、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3.检查原料是否离地离墙、分类分架存放,散装食品是否存于干净密闭容器内,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4.规范贮存条件,生熟食品、荤素食材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严禁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加工操作规范与卫生

1.****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彻底清洁操作台面、设备设施、餐饮具及地面墙面,消除卫生死角;

2.确保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3.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监控设备是否覆盖全流程;

4.落实“三防”措施(防蝇、防鼠、防尘),检查纱窗、挡鼠板、风幕机(防蝇帘)等设施是否完好,与外界相通的孔洞是否封堵。

(五)餐具清洗消毒

1.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毒剂浓度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2.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避免二次污染;

3.鼓励使用物理消毒方式(如高温煮沸、蒸汽消毒),减少化学消毒剂残留风险。

(六)留样与应急管理

1.落实每餐次食品成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2.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监督检查

开学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体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流于形式、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温馨提示:广大师生及家长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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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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