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文)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对“**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规划(2025—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规划对象:包括市级、区县级、乡镇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塔)等设施。
规划范围:规划编制范围为**市范围,位于**市西部,下辖4个街道、24个乡镇。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布局方案:(1)“公益性重点管控安葬(放)设施”布局方案:**市“公益性重点管控安葬(放)设施”布局调整为“3****公墓、2****公墓”。建议将**街道、圣河山生态息园、****公墓销售范围调整为县;建议选取中腰堡村-****公墓销售范围调整为乡镇。(2)村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体系方案:至规划期末年,以行政村为单位,**市形成218个村级公益性安葬(放)点位,提供5.36万墓穴,平均每个点位(行政村)应至少建设248个墓穴。**市现状****公墓设施19处,其中9处现状****公墓设施不纳入村级公益性安葬(放)体系,1处现状村级安葬(放)设施继续沿用,9处现状集中埋葬点纳入所在行政村村级公益性安葬(放)点位。规划208个村级公益性安葬(放)点位,其中157个在村庄规划中已落实殡葬用地,51个未规划殡葬用地,****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应达到100%。
二、评估责任主体
****民政局
三、评估实施主体
******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81****5764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规划(2025—2035年)》实施有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