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递交时间:2025-08-26 16:46信息来源:****交易中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001Z02
无要求
2025-09-18 09:00:00
90天
暂无
其他
280,000元 人民币
14,488,295元 人民币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025-09-18 09:00:00
待定
资格后审
0001-01-01 00:00:00
暂无

****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代理联系方式修改为:0591-****8640、****9904。

2、原招标文件第3章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要求修改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2人”。

3、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在“3.承包人”中3.7 履约担保删除“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条款。

4、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在“2.发包人”中增加如下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签约时约定。

本补充通知1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26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