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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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2025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00000/2025-09948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8-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5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制品厂再生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市**街道大李村西北

******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街道大李村西北,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总用地面积13333.4(无新增用地面积)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淘汰现有胶粉机、捏炼机、脱硫罐等设备,新增切块机、常温粉碎精细胶粉生产线、智能常压连续再生生产线等设备,对现有项目生产线进行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原有12000t/a再生胶产能保持不变。

胶粉生产线破碎、筛选、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风冷废气一并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胶生产线上料、活化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精炼、滤胶废气一并通过“热力氧化焚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II时段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对应限值标准。项目通过采取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车间定期洒水降尘、集气罩严格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该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车间洒水抑尘,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放的废碱液作为危废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钢丝口圈、废钢丝、除尘器废布袋、废包装袋、过滤杂质、废滤网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松焦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碱喷淋塔、循环水池、旱厕按重点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

****橡胶厂再生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市**街道大李村西北

******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街道大李村西北,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总用地面积3870(无新增用地面积)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3-371626-07-02-896806),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淘汰现有胶粉机、捏炼机、脱硫罐等设备,新增切块机、常温粉碎精细胶粉生产线、智能常压连续再生生产线等设备,对现有项目生产线进行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原有12000t/a再生胶产能保持不变。

胶粉生产线破碎、筛选、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风冷废气一并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胶生产线上料、活化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精炼、滤胶废气一并通过“热力氧化焚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II时段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对应限值标准。项目通过采取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车间定期洒水降尘、集气罩严格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该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车间洒水抑尘,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放的废碱液作为危废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钢丝口圈、废钢丝、除尘器废布袋、废包装袋、过滤杂质、废滤网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松焦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碱喷淋塔、循环水池、旱厕按重点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

******公司再生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市**街道大李村西北

******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街道大李村西北,总投资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总用地面积5334(无新增用地面积)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3-371626-07-02-128837),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淘汰现有胶粉机、捏炼机、脱硫罐等设备,新增切块机、常温粉碎精细胶粉生产线、智能常压连续再生生产线等设备,对现有项目生产线进行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原有12000t/a再生胶产能保持不变。

胶粉生产线破碎、筛选、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风冷废气一并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胶生产线上料、活化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精炼、滤胶废气一并通过“热力氧化焚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II时段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对应限值标准。项目通过采取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车间定期洒水降尘、集气罩严格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该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车间洒水抑尘,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放的废碱液作为危废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钢丝口圈、废钢丝、除尘器废布袋、废包装袋、过滤杂质、废滤网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碱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松焦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碱喷淋塔、循环水池、旱厕按重点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制定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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