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梯级河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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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汀江上游流域综合生态修复项目(梯级河坝)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新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梯级水坝体系建设工程:本次在汀江上游三坑口村至红卫村河段修复梯级水坝7座,其中,三坑口村1座、刘坊村1座、石人村2 座、江坊村 1 座、岗头村1座、红卫村1座。2、河道清淤工程:本次河道清淤总长 5.759千米,清淤范围根据河道淤积情况共分为4段,其中三坑口村段清淤1.245千米、石人村段清淤 2.643千米、叶屋村段清淤 1.371千米、红卫村段清淤 0.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661.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13万元、预备费31.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水利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s://fj.****.cn/ea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严格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改革局
2024年1月17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