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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变更**县新庄
****基地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县****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情况说明》收悉。我局以《****关于**县****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5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规模及内容中的“智能停车坪”变更为“停车位”;“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变更为“海绵工程”,汀发改审批〔2024〕5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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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