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批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审批
山西-运城-盐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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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嘉园”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批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8-27 10:32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中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工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避免长期闲置的通知》(晋保办字〔2013〕16****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运政办发〔2014〕3号)、****政府专题会议(〔2025〕34次)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 **嘉园 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批申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嘉园 经济适用住房位于槐东路以东、学苑路以西、舜帝街以北部分, **嘉园 经济适用住房占地约121亩,共建17栋住宅楼,本次申报共有房源950套。

二、销售价格

**嘉园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嘉园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运发改价费发〔2022〕29号)确定,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三、中心**城镇户口家庭申报条件、时间地点、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中心**(**、**、**、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且为户主。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549元。

3、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同拥有车辆的,购买价格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4、申报人及****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5、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持有的股票、基金、期货、商业储金型保险以及存款累计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6、在中心**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7、申报人及其家庭****商铺、办公用房。

8、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报人。

(二)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 2025年10月9日。

申报地点:****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申报材料

1、《**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含首页)及同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7、申请家庭成员承诺书。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中心**常住人口家庭申报条件、时间地点、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中心**(**、**、**、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常住人口(申报****中心**非城镇户口家庭的,申报人需为户主)。

2、申报人****中心**户口)在户口所在地未享受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549元。

4、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同拥有车辆的,购买价格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5、申报人及****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6、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持有的股票、基金、期货、商业储金型保险以及存款累计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

7、在中心**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中心**非城镇户口的,另需满足申报****中心****基地,或自建房及宅基人均面积低于20平方米)。

8、申报人及其家庭****商铺、办公用房。

(二)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 2025年10月9日。

申报地点:****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申报材料

1、《**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报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申报****机关出具)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六个月及以上)。

4、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需户****保障部门出具未在户口所在地享受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证明。申报****中心**非城镇户口,另需街道办出具申报人家庭自建房和宅基面积情况。

5、申报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7、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

8、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9、申请家庭成员承诺书。

10、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一)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申请表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街道办受理申请,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区民政部门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申报人资格,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市****服务中心按要求对申报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

(五)市****服务中心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进行公开摇号选房。

(六)市****服务中心将分配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审核工作。街道办要周密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审核工作。

(二)严格规范操作。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审核、分配工作要按规定执行,严格进行核查,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三)做好宣传引导。在经济适用住房报名审核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对接、耐心解释,并依据相关政策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稳步高效进行。

**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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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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