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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马塘东岸(****地块段)防汛通道
景观工程行业审核意见的复函
《关于征询****地块泗马塘东岸防汛通道景观工程行业审核意见的函》(松九府〔2025〕140 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对泗马塘东岸(****地块段)实施整治,整治河道长度约50米。
二、征询范围:本意见主要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内容;河道管理范围外建设内容建议由属地征询其他相关单位意见。
三、设防标准:泗马塘堤顶标高应不低于4.2米。两侧堆土堆高不得影响该河道的护岸安全,由你镇负责监督。
四、围墙等永久建构筑物不得搭建于河道陆域管理范围内,确保河道陆域管理范围防汛通道的开放性。
五、建议对整治范围内地类情况进行排摸,****规资局《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六、工程中河****水务局办理河道蓝线划示手续。工程实施前,****审查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等行政许可手续。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规范施工,不得违法填河;若对河道护岸、栏杆等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修复。
八、泗马塘为镇管河道,你单位为该河道的管理主体,工程实施内容中的绿化、步道等设施,须在建成后牵头落实好该河道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水务局
2025年8月27日
| ****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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