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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变更**红色文化
实践基地项目(五期)相关内容的批复
福****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基地项目(五期)申请变更建设内容的请示》收悉。我局以《****关于****基地项目(五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3〕44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原则同意: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步道长756.3米、宽2.5米”变更为“步道长690.4米、宽2.5米”汀发改审批〔2023〕44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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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