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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规划条件变更的听证会。征求相关单位和群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项目位于**区滨河路以北、幸福路以南、**路以东,用地面积64549.37平方米,权利人为**市国瑞铂悦房****公司。拟变更事项为:一是关于建筑面宽:原规划条件建筑面宽不超过60米,变更为建筑面宽不得超过70米;二是关于封闭阳台:原规划条件建设封闭阳台,变更为应设置封闭阳台的要求,阳台可设计开放式阳台,后期统一封闭;三是关于慢行系统:原规划条件慢行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5米的要求,变更为慢行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5米的要求。
二、听证代表范围
1.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
2.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听证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
三、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3日10:30
四、听证会地点:**区**路34号(原西部钻探井下作业区),******局会议室。
五、本公告公示期7天,自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止
联系电话:099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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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