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因**县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弃土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确需使用******委员会土地4.9942公顷作为临时施工场地。**县公共基础****公司向我局提起临时用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临时用地审批资料,经我局审核,该临时用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临时用地审批相关规定,并于2020年11月13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
目前该临时用地已经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县公共基础****公司现已经对**县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弃土场建设项目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5年6月11日我局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且经踏勘审核后一致认定,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