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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2025年**县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反映。
监督电话:0558-****367
附件:**县2025年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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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